删除字符 方法 操作系统支持:Windows、Linux 所属对象:快速文本对象
删除文本中从指定字符开始的指定个数的字符(包括起始删除位置处的字符)。
语法: 逻辑型
快速文本对象.删除字符
(起始删除位置, 欲删除的字符数)
参数名
|
描 述
|
起始删除位置
|
必需的; 整数型。位置索引可以为正值,1表示第一个字符,2表示第二个字符,依次类推;位置索引也可以为负值,-1表示最后一个字符,-2表示倒数第二个字符,依次类推。
|
欲删除的字符数
|
必需的; 整数型。如果参数值为-1,表示删除从“起始删除位置”开始到文本结尾的所有字符。
|
例程:
说明:
删除对象中的文本。
参见:例程